首页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四章 资格招标 第二十四条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资格招标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由商务部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