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四章 资格招标 第二十五条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资格招标 第二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的; 未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 投标函与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严重不符的; 申请参与资格招标的单位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