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过程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