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B级援外物资企业经核验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准予保留B级资格;不符合的,资格丧失。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