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第四章 援外标识的管理 第十九条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援外标识的管理 第十九条 其他类型的援外项目及使用援外标识的其他情形,援外标识使用人应当按照商务部批准的援外标识使用方案使用标识。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