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承担以下义务:
在依法取得的技术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项目施工任务,不转包和违法分包。
按照批准的施工详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合同约定的施工技术标准,并结合受援方特殊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报项目管理企业解决。
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贯彻GB/T19000、GB/T50430质量体系标准和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贯彻标准的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
按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采购供应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机具并保证其质量,依法办理援外物资检验和通关验放手续。
建立、健全施工过程的检测试验制度,根据设计确定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设备材料等进行检验。
严格施工过程的工序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及时予以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