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在完成方案设计和专业考察并与受援方在技术层面充分做好技术沟通和准备的基础上,项目管理机构与受援方确认项目方案设计,并与受援方签订项目对外实施协议或纪要。

由于受援方原因不能在专业考察阶段签订对外实施协议的,项目管理机构可先与受援方签订勘察设计纪要,确定设计方案并约定勘察设计过程的职责分工,然后与受援方签订对外实施协议或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