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承担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企业根据立项建议书的要求负责编制和完善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应符合立项建议书的规定,其内容和范围、依据的技术规范标准及深度要求由项目管理机构在合同中规定。

方案设计文件经项目管理企业内审或审查确认后,应及时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