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寄养条件 第十条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寄养条件 第十条 寄养残疾儿童,应当优先在具备医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条件的社区中为其选择寄养家庭。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