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安装、改造、修理 第十五条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安装、改造、修理 第十五条 客运索道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