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 第四章 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 第五十一条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 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 第五十一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审计证据。 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应当通过审计证据的索引号来体现。审计证据对应多个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当将审计证据附在与其关系最密切的审计工作底稿后面,并在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上予以注明。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