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办法(202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其资格认定、职称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属本办法规范的范围。

藏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结合藏传佛教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