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收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收入包括下列类型: 第二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纳入本场所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并将银行账户信息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给捐赠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统一印制编号的收据,加盖本场所印章。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收据的… 第二十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和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据为己有。 第二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对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单独核算,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依法纳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