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收入包括下列类型:

提供宗教服务的收入和出售宗教活动场所门票的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收入;

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出租宗教活动场所资产取得的收入;

政府补助取得的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