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 宗教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注销:

完成宗教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自行解散的;

分立、合并的;

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