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2018年) 第十一章 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 第六十条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2018年) 第六十条 第十一章 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 第六十条 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的依据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69项。 引用法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 第十一章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