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三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六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当事人撤回听证要求的;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变更,不适用听证程序的。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