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听证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书记员组成。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组织听证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并提交委托书。

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