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二节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二节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