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