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 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二)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 (二) 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二) 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