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