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