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25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25年) 第八十六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本规范规定的当事人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注明有效期的除外)。 第八十五条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