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25年) 第四章 结婚登记 第三十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25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结婚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附件3)和结婚证。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