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章 治安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治安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公众有权查阅娱乐场所监督检查记录,公安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