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列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所在区域的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所在区域的海区分局提出。

深圳市、珠海市毗邻海域的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管理处、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管理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