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2021年) 第四章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202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信息公开 第十九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运价率水平,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成本监审结论等信息。 第二十条 国家管网集团根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各价区运价率,以及所有入口与出口的名称、距离等相关信息,计算确定管道运输具体价格表并通过公司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