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十四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局解释。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