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章 配置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配置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式样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