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的管理和监督。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参与管辖范围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的指导监督。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的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有关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引用法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 第八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