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工作管理,明确验… 第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以下简称移民安置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移民安置验收可分为工程阶段性移民安置验收和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 第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应当组织移民安置验收。移民安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 移民安置验收应当自下而上,按照自验、初验、终验的顺序组织进行。 第六条 移民安置验收的依据是: 第七条 移民安置验收范围主要包括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 第八条 移民安置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企(事)业单位处理、专项设施处理、防护工程建设、水库库底清理、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档案管理、水库移民后期… 第九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的管理和监督。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参与管辖范围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的指导监督。…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