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非法占用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责令退赔,可以并处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非法占用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以贪污论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