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第四章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非法占用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责令退赔,可以并处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进行,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 第二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