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移民安置进度监督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跟踪检查和监督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移民资金拨付及时性、移民安置实施力量按需求投入情况,以及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问题处理及时性;

参与移民安置进度计划协调会议;

检查水库淹没影响居民迁移线下移民搬出、房屋拆除等情况;

及时对移民安置进度提出监督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