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章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实施 第十七条 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实施 第十七条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应配合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主持单位做好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