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单位或自然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包括在固定办公场所悬挂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名称匾牌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