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及其他涉及人民币与外币兑换的衍生交易,其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