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2021年) 第三章 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2021年) 第三章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 市场参与者应建立有效的敏感信息识别和保护制度,确定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设置保护敏感信息限制,规范传递敏感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敏感信息,不得… 第二十条 外汇市场交易信息交流一般应采用符合自律机制相关规定的交流方式。该交流方式应可追溯、可审核、有记录、有访问控制。 第二十一条 市场参与者应妥善保存交易信息记录与交流信息记录。交易信息记录应包括交易指令、交易执行等全面、完整、系统化的记录,保存期限不短于五年。交流信息记录应包括针对自身及… 第二十二条 开展柜台对客交易的市场参与者,应当按监管规定和双方约定向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基础信息、报价、衍生品标的物情况、保证金、盈亏和持仓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应当按规定履行产品交易、清算结算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布基本会员情况,交易价格、成交量等基础行情,以及清算量、交割量等信息,密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