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2021年)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一条 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一条 市场参与者应妥善保存交易信息记录与交流信息记录。交易信息记录应包括交易指令、交易执行等全面、完整、系统化的记录,保存期限不短于五年。交流信息记录应包括针对自身及与客户交易的相关邮件、录音、聊天记录等交流内容,其中电子记录保存期限与交易信息记录一致,口头记录保存期限不短于两年。交易中心可协助市场参与者提供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达成的相关交易记录和交易信息记录。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