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2006年) 第四章 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的限制条件 第二十条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2006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的限制条件 第二十条 申请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始发载运旅客或货物前往外国地点,应由已获得相应资质的空运代理人统一办理。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