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17年) 第129.33条

第129.33条 运行规范的保存和检查

运行规范持有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民用航空器运行相关的分支机构和代理人应当保存一份现行有效运行规范的影印件,并且应当接受中国民用航空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