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申请与设立 第六条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申请与设立 第六条 拟设代表处的正式申请表由中国保监会提供。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