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退税物品的销售管理 第十八条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退税物品的销售管理 第十八条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