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项目申请报告 第十六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十七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