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2005年) 第一条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2005年) 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更好地执行《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令2004年第16号,以下简称《规定》),促进境外投资核准工作规范、科学、透明、高效,特制定本细则。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 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2004)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