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2023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市场参与主体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办法》、《存托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