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2023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境内上市公司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按比例换算后原则上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基础股票收盘价均价的90%。

前款所称定价基准日为存托凭证发行期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