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堤防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 堤防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 堤防主管部门和堤防管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工程管理秩序。发现侵占、毁坏工程设施设备等行为,以及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