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专户子公司应当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风险状况,按照规定的扣减比例对净资产进行调整。

净资本=净资产-相关资产余额×扣减比例-或有负债调整项目+或-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专户子公司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当将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同类资产合并计算,按照资产的属性统一进行风险调整。